程露讨厌沈丽丽,从上次县一中门口的事,她看得出来沈晓玉跟沈丽丽也不对付。
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,她平白对沈晓玉多了几分亲近。
她问沈晓玉:“你在这上班吗?工资挺高的吧?”
她们来的时候是工作日的上午,‘霓虹都市’都有不少人来逛,估计在下班后和周末生意会更好。
这火热程度,可比隔壁百货商场好太多了。
霓虹都市才开业没几天,就已经成了全县城各个年龄段女性议论着的火热话题。
就连县一中的女同学们私下里讨论的都是‘霓虹都市’最新款的衣服。
要是谁能穿着‘霓虹都市’最新款的衣服去学校,肯定能让全校的女同学都羡慕不已。
沈晓玉作为高三学生,不去县一中上学,反倒来这里上班,估计工资开的很高吧?
程露心里想着,难免对沈晓玉有些看不起。
不好好上学,到这里给个体户打工,怕是真的穷疯了吧?
不过要是能通过沈晓玉拿到‘霓虹都市’最新款的衣服,让她在同学们面前露脸,程露也不介意跟沈晓玉交好。
程露就是这样的人,只结交对自己有用的人。
那些个穷学生,花心思跟他们结交又能有什么好处?
这几天生意越来越好,沈晓玉又在培训班里挑了四个人当营业员。
她工资开的高,‘霓虹都市’的影响又大,被挑中的人就没有不愿意的。
只要站着招待客人、卖卖衣服,就能拿到比进厂多得多的工资,简直是比天上掉馅饼还要的好事!
更别说他们这些人本身就没有机会进到国营工厂工作。
这会儿,收银台旁边一个新来的营业员听到了程露的话,接茬道:“她才不是营业员,晓玉是我们老板!”
程露和王清芬都愣住了。
老板?
沈晓玉是‘霓虹都市’的老板?
沈晓玉警告地看了那个新来的营业员一眼,那个营业员意识到自己多话,一缩脖子,赶紧溜了。
直到走出服装店,程露还是有些没缓过神来。
“妈,沈晓玉长得这么好看、学习又好,又能赚钱,为啥大哥非要选那个啥都不是的沈丽丽呢?”
王清芬叹了口气。
她没办法跟程露说,是程宏跟沈丽丽睡了觉,这才不得不娶她。
程露毕竟才岁,还是个半大小姑娘。
这种事怎么好跟她说?
“说那些有什么用,你大哥跟沈丽丽的事情已经定下来了,这是改不了的事实。”
程露嘟起嘴,“为什么改不了,结了婚的都能离婚,更何况现在大哥跟沈丽丽还没结婚呢!”
她一想起那个脏兮兮的丑八怪沈丽丽以后要跟她成为一家人,就一肚子火。
一个死皮赖脸黏住她家的臭虫,她才不要跟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!
王清芬又叹了一口气。
“咱们要是小门小户也就罢了,悔婚离婚都行,别人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去。”
“可是咱们住在机关大院里头,这些风言风语对你爸来说,影响太坏!”
王清芬可能是全家最不想沈丽丽嫁进来的人了。
她是去过向阳村的,亲眼见过沈丽丽恶毒地咒骂沈晓玉,听说沈丽丽还会殴打沈晓玉。
这个人太恐怖了。
沈丽丽长相一般,性格一般,心思还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