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就是薛三郎!?”
金二哥惊喜笑道。
“那咱们还是亲戚哩!我是你堂嫂金七娘的二哥,这是我家老大,你叫我俩大哥二哥就行。”
“我听说过你哩,县里有名的秀才公!七娘养鸡的手艺就是你教的,我娘一直说要好好感谢你愿意拉拔兄弟!”
金二哥是个自来熟,平时见谁都能唠几句。
他本就欣赏748打猪的本事,又听说它跟自家能攀得上亲戚,当下便把748当成了一家人,兴致勃勃地跟他分享起打猎的各种小技巧。
“有话回去说,三郎的手还伤着呢。”
金大哥不得不提醒话痨弟弟。
金二哥陪着748回薛家处理伤口,金大哥一人拖着野猪走在后面。
一上手他才知道这猪有多沉,阿耶说这是野猪王说得一点都没错,他就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野猪!
之前听妹妹说这薛家三郎之前不着调,浪子回头之后有如开了灵窍一般,不但酿出了鲜美无比的酱油,还用廉价的菽榨油,让桥东村家家户户锅里都多了油星,连京城的贵人都看重他,还给他封了大官。
原本他以为薛三郎应该是个文弱书生,清秀文雅谈吐风流。结果今日一见,清秀文雅是有的,举手投足间都和他们这些粗人不一样。
但文弱……
金大哥撇了一眼野猪王血葫芦一样的下身。
这哪里弱?
……这分明是力能扛鼎的霸王嘛!
第38章猪猪好吃的方法
“力能扛鼎”的748可不知道金二哥脑子里的念头,此刻的它正兴致勃勃地研究野猪的尸体,看看有什么好东西能用得上。
村里人一提到野猪,那当然就是吃肉。肉食在大唐虽然不算什么稀罕玩意,但是对普通的农户来说,能吃上肉也不是一件常有的事儿,这群冲进桥洞村的野猪理所当然成了年货。
野猪王是748杀掉的,所以一整头从里到外都可以由他自由支配。村里的规矩就是这样,自己击杀的猪归自家,与他人合力击杀的,几家自己商量,能得多少野猪肉全看各人本领。
野猪王膘肥体壮,肉质紧实,看得金二哥十分眼馋。
“这么多肥油,吃过正月没问题!”
肥油吗?
748摇头。
它又不缺油,这个秋收它屯了整整一仓库的大豆,就算明年要捐出500石赈灾也不怕。
它有点好奇野猪肉的味道。
不过野猪皮和野猪鬃可都是好东西。野猪皮耐磨保暖,不管是做鞋还是做背包都是不错的选择,野猪鬃坚韧硬直,适合做刷子或者梳子。这头野猪王正值壮年,毛皮都在最佳状态,着实不能浪费。
748决定找皮匠做两双鞋、两个背包,再找木匠定制一批大鬃刷,用来清洗酱园的酱缸。剩下的野猪肉当然是吃掉,不过野猪肉质比家猪紧实,要长时间炖煮才能酥烂,而且这么大的野猪拆分也很花费功夫,于是卷王748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坏主意。
它问代码箱里的薛大壮。
“红烧猪肉,吃吗?”
不争气的眼泪从大壮的嘴里流了出来,但他还是压制住疯狂点头的冲动,小心地问道。
“统哥需要我干什么?”
748一指盆里被打得稀烂的野猪。
“这个你处理掉,再加修一门野猪解剖课。”
薛大壮琢磨了一下,点头。
“成交。”
于是在金二哥毫无觉察的时候,眼前的薛三郎已经由748转换成薛大壮,开始吭哧吭哧分解野猪。
748在脑内给他播放野猪的结构图,包括骨骼、肌肉和筋膜的走向,薛大壮拆解到哪儿解剖图就播放到哪,操作错误的时候748还会发出提示,效果堪比点读机。
金二哥看得十分稀奇。他都不知道妹妹婆家的这个亲戚竟然还会杀猪?!
虽然动作了看着十分生疏,但大体的位置和走刀的路线还是很精准的,一看就是有专门练过。
“三郎喜欢猪肉?”
金二哥好奇地问道。
薛大壮一愣,本能摇头。
“我不爱吃猪肉,猪肉太过腥臊。”
薛家虽然没落了,但是家底还是有的,再加上系统发放的任务经费,薛大壮从小到大的衣食用度都不差。
李唐皇室发迹于陇西,受北方游牧民族生活习惯的影响,从达官显贵到平民百姓,对于羊肉更加推崇。这一方面是羊肉一直有药用价值的说法,再有就是猪肉腥臊,需用许多香料蒸煮烹饪,这可不是平民百姓能负担得起的。
不过748没这个常识,在它的认知里,猪肉一直是人类重要的肉质来源,是薛大壮说他不吃猪肉,第一个惊讶的反而是他统哥。
“你不吃猪肉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