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没想到,万永鹏根本没走。
甚至直接对我动起了手。
这对我来说,是好事。
不过是被掐了一会儿,不过是被惦记上。
这是好事。
那天晚上,我对吴颖说:
「我才知道你有男朋友,下午我不是故意吼你的,请你们喝杯饮料,就当是赔罪啦!」
饮料中,被我加了少量的药物。
这样,他们才会毫无顾忌地在房间中办起事来。
这样,吴颖就更有恨我的理由。
既然我因为他们鱼水之欢而举报,那么她就要用这件事来羞辱我。
吴颖,就像是那种自己不能满足老公,就要诱骗未成年少女进门,给自己男人睡的那种人。
恶心透顶的人渣。
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她和万永鹏是绝配。
她一直都有一个习惯,每天早上去楼道中爬楼梯健身。
没有监控的安全通道中,林林总总贴了不少小广告。
当然,里面有我的添砖加瓦。
【迷情香,无色无味,只需一滴,就能让她浑身发热,对你死心塌地!让你心仪的女神激情迸发,任你摆布!】
可能第一眼见到时,吴颖不以为意。
可两次,三次,四次……
见得多了,总会让她心动。
只是时间问题罢了。
或许真有“迷情香”,但我们寄给吴颖的,只能是假货。
我们虽然挖了坑,但如果吴颖和万永鹏不跳进来,那么那些筹谋也只能是我们美好的幻想罢了。
10。
「沈女士,我们在你的出租屋中的花洒中发现了针孔摄像头。时间应该和你们搬进去时间一致。」
「怎么会这样!万永鹏这个变态呜呜呜!」
我惊讶地捂住了嘴,一副受害者的可怜模样。
这倒是意外发现了。
「同时在万永鹏的房子中,我们发现了大量的淫秽物品,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女性被凌辱的照片、视频、女性内里衣裤等等。」
他是个惯犯了,或许那些视频照片中,也有我,也有吴颖,也有林霖。
「希望您能向我们再次描述一下当晚的情况,当然,越具体越好。」
不知为何。
受害者总是要被一次次剥开伤疤展示。
似乎只有将血淋淋的伤口暴露在空气中,将它全然暴露在人们探究异样的眼神中,在议论声中任凭伤口生疮,溃脓,腐烂,人们才会满意地将目光中加上怜悯和同情,或是幸灾乐祸:
看,她受到了伤害。
她真可怜!我真幸运!
然后一哄而散,只留下伤者独自舔舐伤口。
人的记忆总是会带上些偏差,尤其是第一视角的当事人。
但越是混乱没有逻辑,才越是可信。
越是清晰明确到每一个细节,越是可疑。
我说得颠三倒四,前言不搭后语,受害者混乱不清的逻辑被我展示到了极致。
负责询问的女警眼睛里全是同情。
末了,她关上摄像头,起身向我走来。
我正沉浸在情绪中无法自拔,却突然被揽进一个清香的怀抱。
属于女孩的怀抱。